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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宜昌“三证合一”改革实践解析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5-6-12 5:08:31 人气:2 加入收藏 评论:0 标签:

宜昌“三证合一”改革历程

  湖北省宜昌市是宜昌下辖的县级市。宜昌市工商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梳理登记流程,发现办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的资料重复、功效重叠、周期较长,多个证照也给企业带来不便保管、不便携带、审验频繁等问题。

  2014年4月初,宜昌市工商局向宜昌市政府提出在市场主体登记里实行“三证合一”的建议。

  5月,宜昌市政府采纳了工商部门的建议,决定由政府主导,工商部门牵头负责,质监、税务等部门参与,共同谋划市场主体登记“三证合一”改革。

  6月20日,经过探索、实验、磨合,宜昌市政府决定在该市安福寺镇便民服务中心试点推行“三证合一”。

  6月25日,宜昌市工商局核发全国首份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。

  7月15日,宜昌市委、市政府召开实行市场主体登记“三证合一”的新闻发布会。

  7月24日,宜昌市政府出台《宜昌市市场主体准入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市场主体登记“三证合一”正式在宜昌全面推开。

  10月15日,宜昌市政府印发《宜昌市企业登记三证合一暂行办法》,在宜昌全市实行“三证合一”。

  2015年3月25日,由宜昌市工商局颁发的全国第一份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被宜昌市博物馆永久收藏。

主要内容

  三证合一证。将市场主体原需办理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营业执照一证,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。

  一证带三号。在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上载明组织机构代码号、税务登记证号及营业执照注册号。

  一证盖一章。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印章。

  一证多效力。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具备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的一切法律效力。在该市行政区域内,企业持“三证合一”的营业执照到发证部门及银行、公安、财政、人社、统计、海关、外贸、交通等用证部门和机构办理有关业务,不需另行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。

  三日可办成。如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,在三个工作日内颁发“三证合一”营业执照。

经验

  政府领导是关键。宜昌“三证合一”改革的成功,有赖于宜昌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,也只有政府才能整合各部门职能,推进这项改革。在推进“三证合一”改革过程中,宜昌市政府确定了“改革部门流程、方便市场主体办事、措施稳妥可行”的原则,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,科学梳理“三证合一”的流程,协调各部门关系。如果没有宜昌市政府的领导与组织,单由宜昌市工商局推进“三证合一”改革,难以取得成功。

  职能整合是核心。三证涉及到工商、税务、质监部门的审批登记职能。对上述部门而言,三个证件的存在均具有现实必要性,上述部门都认为自己的证是必须的,是不可或缺、不可替代的。地方政府无权取消某一证,或是取消某一证的审批登记。但地方政府可以整合这些部门的审批登记职能,简化登记程序,共享申报信息,实施并联审批。通过整合不同部门审批登记职能,变分散的多次申请为一口受理、一表申报,变分散的多次审批为同步并联审批,变多次领证为一窗发证,变多环节、手续烦琐、办证周期长为少环节、手续简化、时限缩短,从而达到优化营商环境,释放改革红利,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,促进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的目的。

  关联审批是基础。首先要在现有行政审批制度框架下,实现“三证合一”、并联审批,做到一口受理、一表申报、并联审批、一窗发证。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,将相关申请信息数据通过宜昌市行政审批系统向质监部门、税务部门传送,质监部门、税务部门分别生成组织机构代码证号、税务登记证号,并将证号反馈到工商登记窗口。工商登记窗口制作并向申请人发放加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。

  信息技术是保障。由宜昌市政府主导,搭建行政审批系统,并延伸至乡镇。该系统依托现代网络技术,可以实现并联审批,实现各审批部门的数据交换,质监、税务、工商部门可以通过该系统受理登记事项,传输资料、共享信息。如果没有上述系统,单靠人力,通过复印、传真等手段,肯定无法实现审批提速,不可能在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颁发“三证合一”执照。

实践意义

  提供了可复制经验。宜昌“三证合一”改革实践提供的经验,易懂、易学、易掌握、易操作、易复制。在全国各地考察团到宜昌考察时,宜昌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工作规范、“三证合一”登记流程图及操作指南,并将有关材料通过网络共享。一些地方结合实际,迅速在当地推进实施“三证合一”改革,有的是全市、全县推进,有的是全省整体推进。

  为“三证合一”后续改革开辟了路径。由于顶层设计的原因,目前宜昌“三证合一”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。今年3月20日,李克强总理考察国家工商总局时,明确要求年内务必实现三证合一、单一号码。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》提出,深化商事制度改革,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,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“三证合一”,年内出台推进“三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,实现“一照一码”。这些都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,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维,更深入地推进“三证合一”改革。(原文刊载于2015年6月1日《中国工商报》 作者为湖北省宜昌市工商局 蔡异新 新闻链接:http://www.saic.gov.cn/gsld/gztt/xxb/201506/t20150602_157035.html)

本文网址:http://www.syam.cn/xinwenzixun/8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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